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03 浏览次数:3881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
2020年8月1日,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移湖西路58号,租赁庐江高新区内安徽银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厂区东侧隔洋河路为安徽亿金物流,南侧为移湖西路,西侧隔金汤路为安徽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安徽吉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4.5亿瓦时(4865万只)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4845万只)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于2018年8月24日由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庐发项[2018]316号文备案,后期规划新建1条配套纸箱包装生产线,包装生产的产品,于2018年12月13日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庐发项[2018]498号文补充新建纸箱包装线,2019年1月委托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影报告表》,并于2019年2月26日获得庐江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关于对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庐环审[2019]18号)。该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一条年产4.5亿瓦时(生产线部分设备尚未建设,实际产能为2.03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锂电池生产线部分设备尚未建设,电池组生产线、纸箱生产线尚未建设,因此无印刷模具清洗废水产生。现阶段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水污染物因子简单且污染物产生量较低,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未建设;
2、上料过程废气产生量较少,同时投料过程设置在密闭微负压车间中,经空气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废气产生量较少,因此未建设上料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
3、企业优化排气筒设置,涂布产生的废气由原环评设计2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2根排气筒排放合并为1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1根排气筒排放。
4、根据《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可知,UV光解属于低效处理装置,企业为提高涂布、烘干废气处理能力将废气处理工艺改为冷凝回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将注液废气处理工艺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
5、原料库位置由二层调整位置到一层东南侧,同时减少面积250m2,成品库位置由二层调整到一层东南侧,同时减少面积620m2。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现阶段运营过程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N、TP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去离子水制备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苏家河,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水环境功能。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液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
项目投料间全密闭微负压设置,投料产生的粉尘经空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涂布烘干产生的NMP废气全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注液工段废气全密闭收集,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3#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来自于各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如搅拌机、涂布机、滚压机、分条机、超焊机、真空泵、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风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为70—85dB(A)。项目优选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车间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冷却塔采用橡胶隔振垫隔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膜、NMP 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物、浆料废液、废抹布、碎布、废活性炭等。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暂时储存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暂时储存员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膜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NMP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外西北侧20m2危废暂存间中,定期由厂家进行回收,项目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物、浆料废液、废抹布、碎布、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外西北侧20m2危废暂存间中,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12月16日经庐江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401242019043L。本项目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经实地调查得知项目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COD、SS、氨氮、TN、TP、总钴、石油类在2020年7月20日和2020年7月21日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日均废水监测浓度平均值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间接排放)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2. 废气
在2020年7月20日~21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涂布烘干废气排气筒(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为11.7mg/m3,注液废气排气筒(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为12.0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属达标排放。
在2020年7月20日~2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262mg/m3、0.57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属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79t/a,不超过批复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进一步要求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按排污许可证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或按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2、进一步加强危废管理,在储存和转移环节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3、加强对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及污染治理设施。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附件: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日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
2020年8月1日,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移湖西路58号,租赁庐江高新区内安徽银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厂区东侧隔洋河路为安徽亿金物流,南侧为移湖西路,西侧隔金汤路为安徽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安徽吉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4.5亿瓦时(4865万只)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4845万只)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于2018年8月24日由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庐发项[2018]316号文备案,后期规划新建1条配套纸箱包装生产线,包装生产的产品,于2018年12月13日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庐发项[2018]498号文补充新建纸箱包装线,2019年1月委托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影报告表》,并于2019年2月26日获得庐江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关于对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庐环审[2019]18号)。该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一条年产4.5亿瓦时(生产线部分设备尚未建设,实际产能为2.03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锂电池生产线部分设备尚未建设,电池组生产线、纸箱生产线尚未建设,因此无印刷模具清洗废水产生。现阶段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水污染物因子简单且污染物产生量较低,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未建设;
2、上料过程废气产生量较少,同时投料过程设置在密闭微负压车间中,经空气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废气产生量较少,因此未建设上料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
3、企业优化排气筒设置,涂布产生的废气由原环评设计2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2根排气筒排放合并为1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1根排气筒排放。
4、根据《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可知,UV光解属于低效处理装置,企业为提高涂布、烘干废气处理能力将废气处理工艺改为冷凝回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将注液废气处理工艺改为两级活性炭吸附;
5、原料库位置由二层调整位置到一层东南侧,同时减少面积250m2,成品库位置由二层调整到一层东南侧,同时减少面积620m2。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现阶段运营过程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N、TP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去离子水制备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苏家河,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水环境功能。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液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
项目投料间全密闭微负压设置,投料产生的粉尘经空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涂布烘干产生的NMP废气全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注液工段废气全密闭收集,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3#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来自于各生产设备运营时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如搅拌机、涂布机、滚压机、分条机、超焊机、真空泵、冷却塔、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风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为70—85dB(A)。项目优选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车间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冷却塔采用橡胶隔振垫隔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膜、NMP 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物、浆料废液、废抹布、碎布、废活性炭等。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暂时储存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暂时储存员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滤膜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NMP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外西北侧20m2危废暂存间中,定期由厂家进行回收,项目产生的废化学品包装物、浆料废液、废抹布、碎布、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外西北侧20m2危废暂存间中,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12月16日经庐江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401242019043L。本项目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经实地调查得知项目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COD、SS、氨氮、TN、TP、总钴、石油类在2020年7月20日和2020年7月21日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日均废水监测浓度平均值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间接排放)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2. 废气
在2020年7月20日~21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涂布烘干废气排气筒(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为11.7mg/m3,注液废气排气筒(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为12.0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属达标排放。
在2020年7月20日~2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262mg/m3、0.57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属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79t/a,不超过批复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进一步要求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按排污许可证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或按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2、进一步加强危废管理,在储存和转移环节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3、加强对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及污染治理设施。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附件: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亿瓦时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及5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合肥众禾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日